根据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巡察工作职责,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属单位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。
巡察期间,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,设立联系方式:
县委巡察一组
被巡察单位:县财政局党组
联系电话:18950510958,正常上班时间接听
邮政信箱:周宁县33号信箱
意见箱:设县财政局办公楼门口、狮城镇北门路34号县巡察工作集中驻点(县总工会原办公大楼)门口
县委巡察二组
被巡察单位:县茶产业发展中心、县残疾人联合会
联系电话:18959357664,正常上班时间接听
邮政信箱:周宁县33号信箱
意见箱:设县茶产业发展中心、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楼门口和狮城镇北门路34号县巡察工作集中驻点(县总工会原办公大楼)门口
县委巡察三组
被巡察单位:县应急管理局党委
联系电话:18050363351,正常上班时间接听
邮政信箱:周宁县33号信箱;
意见箱:设县应急管理局办公楼门口、狮城镇北门路34号县巡察工作集中驻点(县总工会原办公大楼)门口
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和省委《实施办法》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,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、干净、担当。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,监督电话:5620833,正常上班时间受理。
中共周宁县委巡察办
2022年7月4日